社區說明會

第五場社區辦理自主更新補助說明會實施結果。

一、時間:111年4月20日(星期三)

二、地點:北興活動中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 
      主講人:林資雄 理事長
                   許志安 專員        
                     
四、簡報重點:
    1.針對本大廈現有狀況進行說明:
       無人居住,1F有攤販,外牆有老舊招牌、管線。

    2.說明自主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

    3.說明補助方式與補助要求
       重建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成立都市更新會

    4.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說明
       補助項目
       補助經費計算

五、民眾問答:
問題一︰建商可能進來合作嗎?
回 答︰現階段簽署都市更新會同意書住戶不用負擔費用,成立都市更新會後,接下來還會繼續舉辦說明會輔導大家,協助住戶凝聚共識,現在我們還有很多住戶都找不到人,現階段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人,要有人願意協助申請第三類謄本,等到我們住戶找齊了,大家有了具體的共識與方向,也許有建商知道大家都已經確定要重建,這時候就會願意進來與大家一起合作。


問題二︰補助最多只有500萬太少,能否再爭取更多?
回 答︰依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以重建方式實施者,得申請規劃設計費;依都市更新重建規劃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上限為500萬元、擬定權利變換計畫補助上限為三百萬元。
因此政府補助的費用只有規劃設計費,不是重建費用,若擔心重建費用負擔太大,以過往經驗,可能需要將土地貸款或找合夥人(建商)投資,因此大家的意見若有辦法統一、整合,建商可能就有興趣加入,所以現在我們會協助大家凝聚共識、簽署同意書,建商才可能相信我們、才可能進場投資。另外,規劃設計費的補助也請大家把握機會,因為政策未來可能也會改變。


問題三︰如何才能申請到第三類謄本?
回 答︰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規定,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得申請第三類謄本。


六、說明會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