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說明會

第一場巡迴辦理自主更新補助說明會實施結果。

一、時間:111年6月22日(星期三)
 
二、地點:北興活動中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 
      主講人:許志安 專員        
                     
四、簡報重點:
    1.說明自主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

    2.說明補助方式與補助要求
       整建維護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重建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3.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說明
       補助項目及必要施作三大項目
       補助經費調降項目
       突出外牆面之鐵窗必須拆除宣導

五、民眾問答:
問題一︰一間社區只能申請一次補助嗎?
回 答︰是的,因為中央會列管申請補助社區名單,若申請後沒有繼續完成施工,下次再申請可能就會降低通過機率。


問題二︰平均一戶需要出多少錢呢?
回 答︰依照以往的經驗平均一戶大約負擔的費用為15萬元~50萬元左右,主要還是取決於管委會目前是否有足夠的經費支付,以及住戶對施工材料要求,這些都在與施工專業團隊簽約後,可以請專業團隊進行詳細評估。


問題三︰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經費的總樓地板面積計算,包含公共設施的地方嗎?
回 答︰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申請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經費,以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評定補助額度,也包含公共設施的部分,以使用執照資料登載為準。

問題四:申請補助的房屋,其中只要單棟建物經縣府同意,得不受其他限制的條件是甚麼?

回 答︰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個案因情況特殊,單棟建物經縣府同意,得不受整棟透天連續三棟以上或整幢五層樓以上的限制。但原則上還是比較希望實施都市更新能有一定規模,這樣才能達到中央對於改善市容與大眾消防逃生的目的,所以以單棟建物申請的話,除非這棟建物具有特殊價值,這部分可以單獨以個案來進行討論。

問題五:如果沒有走到工程補助,前面的規劃設計費還有嗎?
回 答︰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九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申請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費,政府撥款是按照分期給付的方式,做到哪個階段,付哪個階段的費用,所以若只有走到第一階段規劃設計費補助,沒有完成第二階段而撤案,不用擔心政府會沒收前面補助的經費。

問題六:如果規劃設計費申請下來,但是社區一直沒有辦法執行,這筆費用會保留嗎?
回 答︰社區一旦申請到規劃設計費,縣府就會開始進行列冊管理,定期追蹤進度與協助,若社區一直無法達成共識繼續執行,縣府每年都會與社區開會瞭解原因,一般大概三年都沒有任何進度,縣府會與社區討論是否要進行撤銷,確定撤銷的話,以後就不會列冊管理,該筆費用就不再保留。


六、說明會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