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說明會

第十場巡迴辦理自主更新補助說明會實施結果。

一、時間:112年3月15日(星期三)
 
二、地點:瑞光里活動中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 
      主講人:郭孝先 理事        
                     
四、簡報重點:
    1.說明自主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

    2.說明補助方式與補助要求
       整建維護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重建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3.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說明
       補助項目及必要施作三大項目
       補助經費調降項目
       突出外牆面之鐵窗必須拆除宣導

五、民眾問答:
問題一︰整個流程走完會花多少時間?               
回 答:流程上順利的話,大概兩年可以全部走完,主要是因為在同意書簽定上有很多變數,之前輔導過的社區最快三個月就簽到了85%,加上他們的主委有建築背景,在整個規劃設計的進度上就很快。
也有107年送出補助申請計畫後,因為同意書比例過低,到現在都還沒有執行的社區。
                              
問題二︰同意書到第二階段後要住戶就要付錢嗎?                  
回 答︰第二階段的同意書,就會提供到每戶所有權人大概要再支付多少費用,若覺得費用太高,可以選擇不簽同意書,這樣就不會繼續執行,所有權人不會支付任何費用。

            
問題三︰透天一定要連續三間嗎?單棟或雙拼(兩個人的門牌)可以嗎?
回  答︰依屏東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準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應為屋齡二十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且連棟透天式或雙併式接續達三棟以上,才得申請補助。 

問題四︰透天厝中間已經整建完成,旁邊兩間能不能單獨申請補助?
回  答︰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3條規定補助條件,除了有對象和屋齡限制外,還要符合屏東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準則:
(一)連棟透天式或雙併式接續達三棟以上。
(二)整幢五層樓以上。
(三)單棟建築,經本府同意得不受前二款規定限制。
以及都市更新是民主化機制,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3條規定達同意比例門檻才可提案,建議社區可多溝通。


問題五︰收錢不是每個住戶都願意

回 答︰依照以往成功整建維護的經驗,每個社區的經費能力都不一樣,從每戶支付5萬元~20萬元的都有,主要還是取決於管委會目前是否有足夠的經費支付,以及住戶對施工材料的要求,這些都會在與施工專業團隊簽約後,由專業團隊依照社區的需求進行詳細評估。

六、說明會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