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說明會

第十七場社區辦理自主更新補助說明會實施結果。

一、時間:113年4月10(星期三)

二、地點:箱根大第屏東市大連里興豐路161號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 
      
主講人:郭孝先 理事        
                     

四、簡報重點:
     1.說明自主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一百十二年至一百十五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

    2.說明補助方式與補助要求

       
整建維護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重建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3.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說明

       
補助項目及必要施作三大項目
       
補助經費調降項目
       
突出外牆面之鐵窗必須拆除宣導

五、民眾問答:
問題一:算出費用後,我不想做了,可以嗎?
回 答:當管委會跟住戶確定每一戶的負擔費用後,可以透過區權會議的決議紀錄,或是由建築師提供願意負擔費用的第二張同意書給住戶,讓住戶簽訂。如果區權會議對於負擔費用的決議失敗,或是第二張同意書同意比例偏低,本案就會中止進行。
住戶到目前為止,是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問題二:鐵窗為什麼一定要拆?
回 答:依照規定,突出牆面的鐵窗一定要拆,跟牆面切齊的可以不拆,但是要扣補助2.5%。鐵窗不拆除,鎖在牆壁內的螺絲接縫處無法做防水處理,下雨時容易從螺絲孔處滲水,無法解決滲水問題。
鐵窗拆除後,不得於工程竣工查驗後五年內任意變更。
雨遮部分,經評估若無影響公共安全,則可全部拆除後統一規格送審,通過後可統一安裝,但會扣補助%。

問題三:申請補助時,管委會要提供哪些資料?
回 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內容要有通過申請補助的決議)、土地建物謄本、原始竣工圖說、建築物使用執照申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