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常見問題

  • 什麼是「危」或「老」條件?

    危險:
        1.經建築主管機關依法通知期限拆除、逕予強制拆除之海砂屋、震損屋。
        2.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老舊:
        1.屋齡30 年以上,無電梯,耐震能力評估未達一定標準者。
        2.屋齡30 年以上,有電梯,經耐震能力評估未達一定標準,且詳細評估判定改善不具效益者。
  • 什麼是危老條例?

    內政部營建署為改善住宅安全、提高居住品質,訂立專法、明訂申請流程與條件,透過簡化程序、提供容積獎勵與稅賦減免,鼓勵民間自主重建。相較於都更程序,危老條例提供更簡便的方法促進老舊建物的重建。
  • 整建維護最小更新單元為何?

    應於都市計畫區內,至少為一幢建築物。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幢:建築物地面層以上結構體獨立不與其他建築物相連,地面層以上其使用機能可獨立分開者。」

    例如:一獨棟的大樓或公寓、一排相連的透天厝或公寓

  • 補助款之申請,有無區域限制?

    沒有。只要在都市計畫區內,符合可以辦理都市更新者都可以提出申請。
  • 申請到補助款後,因故沒有執行,補助款需繳回嗎?

    補助單位將視實際需要至受補助社區查察,若執行進度落後,應提出改善措施,情況嚴重逾期未改善者,中止補助。
    如果所有權人協商整合困難致計畫難以執行,得隨時申請中止補助。
    若撥付款項後,未確實依計畫執行,限期繳還未執行部分之補助費用。
  • 原有大樓的電梯更新可以申請補助嗎?

    1. 原有電梯不可以補助。

      申請增設電梯補助時,必須同時申請下列施作工項,且該三項的施作費用要占工程補助經費的1/3以上,不能僅申請電梯單一項目的補助。

      一、老舊建築物立面及屋頂突出物修繕工程。

      二、老舊招牌、鐵窗及違建拆除。

      三、空調、外部管線整理美化。

      通常電梯工項耗資不菲,且該項補助費用不能超過電梯總經費45%,還必須考慮經費的分配比例。

  • 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應該要注意什麼呢?

    1. 委託優良團隊:尋求優良有經驗的廠商,在辦理過程中,釐清責任義務,都可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及有效推動都市更新。
    2. 自付額: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對於辦理整建維護且條件符合的住戶有提供規劃設計和工程施作兩階段補助,而工程施作部份,住戶仍至少要負擔55%的自付額,所以也必須衡量大家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方能順利推動。
    3. 申請時程:內政部營建署原則上每年受理3次,住戶可以向屏東縣政府洽詢受理時間,爭取時效,盡早爭取到補助。
    4. 違建部分: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載明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公眾通行等情形,其合法建物部分仍可申請中央基金補助,但是違章建築部分則是排除。
    5. 意願整合:雖然送件申請的比例只要2/3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3/4土地及建物面積以上同意,但是對於不同意戶還是需要積極溝通協調,取得共識。
  • 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有哪些同意書?同意書效力為何?

    1. 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同意書。
    2. 事業計畫同意書:同意都市更新的實質規劃與設計內容,應審慎檢視所擬訂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後再行簽署,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 可以先施工再來申請補助嗎?

    不可以。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分為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兩部分,規劃設計會依基地建物現況來作審核,工程施作則是以工程進度來作撥款,所以工程若已完工則無法申請補助了。

  • 申請補助工程項目與日後的實際施工項目可以不同嗎?或是完工後,還可以作其他變更嗎?

    1. 不可以,因實際工程施作項目必須以核定後之事業計畫書作依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也會依工程進度和完工驗收來進行撥款。
    2. 所有權人或管理人除因天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得於工程竣工五年內任意變更整建維護項目或拆除重建,並應於住戶規約中載明及日後產權移轉時列入交代。